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份以來,青海省海南州市場監管局結合旅游市場全面復蘇,圍繞青海湖等地區游客增多、市場監管難度大、安全風險高等特點,迅速行動,精心組織,在全州范圍內組織開展重點旅游市場執法稽查專項行動。
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執法稽查責任。立足自身職能,多措并舉、精準發力,全力保障全州重點旅游市場秩序。一是圍繞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目標,強化組織領導,制定了《集中開展重點旅游市場執法稽查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建5個行動小組,由局領導擔任各組組長,對各縣市場監管局進行督導并對重點領域進行檢查。二是突出五一、周末等節點,以旅游商品購物店、餐飲服務等涉旅場所中存在的商品質量、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價格欺詐、虛假宣傳、欺詐宰客等問題為重點,相互配合,落實責任,治理涉旅亂象,達到重點旅游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旅游投訴明顯減少,游客滿意度明顯上升,旅游服務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切實提升旅游市場信用建設和管理水平。
突出重點領域,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堅持“規范為主、處罰為輔、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的原則,采取“六個強化”舉措,扎實推進重點旅游市場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持續做好全覆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加大旅游景區景點及周邊、旅游城區主要大街及沿途公路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無證生產經營、超范圍經營,生產或制售“三無”食品、“山寨”食品、過期食品、食材來源不明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人員健康、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加工和經營場所環境衛生、餐飲具清洗消毒等情況。二是強化特種設備監察。重點對景區游樂設施是否檢驗合格、設施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進行監察,并排查整改特種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企業進行每日運行前的安全試驗,加強定期維護檢修,張貼使用標志、安全注意事項,加強景區載客車輛的維護保養,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三是強化質量和價格監管。按照產品標準加強旅游產品質量監管,督促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制度,開展旅游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提升旅游產品質量;要求景區經營者對所有商品或服務明碼標價,嚴厲查處旅游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四是強化野生動物保護。聚焦市場銷售和餐飲消費等關鍵環節,強化登記規范、廣告清理、網絡監測、案件查辦、宣傳引導,精心組織和落實青海湖裸鯉(湟魚)等野生動物保護行動。五是強化市場經營主體監管。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無照或者超范圍從事旅行社、飯店、賓館、旅游紀念品、土特產品等旅游相關經營行為。六是強化投訴渠道暢通。發揮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絡作用,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24小時投訴熱線暢通,做到有訴必接,有接必處,有處必果。實施旅游投訴快速反應機制,五一等期間,對旅游投訴或舉報第一時間出現場解決,做到一般投訴當日辦結,復雜投訴節假日內辦結。
強化宣傳培訓,提高依法經營意識。積極倡導誠信經營理念,提高旅游經營者增強守法經營自律意識,營造文明、和諧的旅游消費環境。一是發放宣傳資料2300余份,引導旅游經營者懂得提升旅游環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旅游環境健康、規范了,消費者才能享受到滿意的旅游服務,旅游經營者才能獲取更加長遠的經濟利益。二是組織培訓230余人次,引導旅游經營者對《旅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價格法》《反食品浪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有全面深入的了解,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經營,切實提升旅游環境。三是依托州政府門戶網站、海南報、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載體發布《規范旅游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提醒旅游相關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野生動物保護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保持市場價格總體平穩,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截至目前,出動執法人員452人次,檢查經營戶6361戶次,免費發放標價簽20000余張,責令規范明碼標價227戶,發現特種設備安全隱患16項,整改完成10項,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3份,查獲過期食品1023袋(瓶)、青海湖裸鯉(湟魚)6.5公斤,貨值1.1萬元,查辦強制收取餐具費用、食用青海湖裸鯉(湟魚)、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未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無證無照經營及虛假宣傳等案件19件,收繳罰沒款11.3元,受理舉報投訴23起,挽回消費者經濟損失1052元,退還消費者價款762元。(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