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奧的斯機電電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電梯人員被困超時救援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深市監福處罰〔2023〕福田49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罰款10000元。處罰事由為:特種設備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七十一條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電梯、起重機械維護保養單位改正,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罰款,并提請許可實施部門依法吊銷其相應的許可證。
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6月25日,奧的斯機電電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李根。
本網查詢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現,這已經是該公司今年第四次因特種設備違法行為被處罰。今年1月13日、4月23日、6月16日,均因未按規定對電梯維保被市場監管部門分別罰款1萬元。2022年,該公司也有四次行政處罰記錄,除了未按照規定維保電梯外,還有一次為“虛假維保電梯”。罰款金額也是每個1萬元。
天眼查信息顯示,奧的斯機電電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冊資本11400萬美元,法定代表人虞橫。經營范圍包括特種設備設計;特種設備制造;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等。奧的斯機電電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則成立于1998年11月。該分公司此前還涉及多起法律訴訟,案由為修理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