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試行)》出臺
激發企業在標準、技術、服務及管理互動發展方面創新活力
本報訊 (實習記者 賈潤梅)在各行業部門的協同推動下,我國企業標準化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在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方面,截至2023年5月底,全國共有42萬家企業通過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標準280萬項,涵蓋468萬項產品,以標準為載體的產品質量正向提升的激勵體系日益完善。在企業標準“領跑者”工作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國共有1679家企業的2856項企業標準成為“領跑者”,樹立了行業質量標桿,以高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這是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7月11日召開的企業標準化建設暨《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據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負責人介紹,市場監管總局持續推進企業標準化管理改革,加強頂層設計,營造優良的企業標準化政策環境,助力企業標準創新基礎能力的提升,鼓勵技術與標準協同創新,構建多元化、專業化、市場化服務體系,推動企業以高標準助力高技術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
《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要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鼓勵企業構建技術、專利、標準聯動創新體系。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辦法》,進一步激發企業在標準、技術、服務及管理互動發展方面的創新活力。
該負責人介紹說,為構建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實現企業漸進式培育,《辦法》將標準創新型企業分為“初級”“中級”“高級”3個遞進式層級,按照不同梯度分別采取“自我聲明+公示”和“自愿申請+認定”的管理方式,重點衡量企業在建設、應用、融合、效益層面的標準創新能力,更多體現“質”的要求而非“量”的要求,突出企業創新技術轉化為標準、執行先進標準、實現國際標準突破乃至引領產業國際化等特點。梯度培育體系既要有清晰的辨識度,也要便于公眾感知認知,從而增強經營主體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據了解,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涉及一二三產業,面對大中小等各種企業類型。《辦法》堅持全國統一管理和分層分類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構建培育和評價認定工作體系。從引導和鼓勵企業創建標準創新型企業的角度考慮,配套《辦法》的評價認定指標體系既考慮了梯度培育的遞進性,又考慮了不同規模、不同產業的企業在標準創新工作方面的自身特點和基礎能力。
為引導和鼓勵企業更好實現標準化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將與相關制度做好銜接,形成引導企業走高質量發展道路的合力。一方面,《辦法》銜接了市場監管系統相關工作,在指標設置、條件要求等方面充分考慮了企業標準“領跑者”、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等內容,形成標準創新型企業、企業標準“領跑者”、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相互支撐的標準創新工作體系。另一方面,《辦法》銜接了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等工作,形成相互支持與配合的良好政策環境。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