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黃智微)近日,四川省成都、德陽、眉山、資陽市四地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成德眉資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規定》,涵蓋了承諾要求、退貨要求、退貨期限、提出退貨訴求和方式等方面的內容,將于8月18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的實施將會進一步提升線下消費的體驗感,從而激發消費潛力、提振消費信心。《規定》明確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堅持“政府鼓勵倡導、經營者自愿承諾、承諾即受約束”原則,根據實際經營條件以及經營商品屬性,在法律法規規定“三包”以外,采取一門店一承諾、一企業一承諾等方式,自行確定承諾無理由退貨商品的品種范圍、退貨條件、退貨方式、退貨流程及退貨時限等內容。
承諾要求“在經營場所公開展示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識”“鼓勵經營者作出退貨時限更長、更有利于消費者的無理由退貨承諾”“經營者履行承諾的情況,接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接受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監督”——“退一件貨,留一線客”,給消費者“后悔權”,既體現了經營者的誠意,也增強了交易互信度,同時也贏得了廣大消費者的信賴。
同時,《規定》要求“消費者進行無理由退貨,需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利用無理由退貨謀取個人不當利益,不得實施‘假意購買,惡意退貨’‘擅自調換’等不當行為”,且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經營者二次銷售。
經營者有證據證明消費者購買商品非出于生活消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經營者有權拒絕退貨并說明理由。若因消費者謀取不當利益或實施不當行為,在退貨時與經營者發生糾紛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對其無理由退貨等不當請求不予支持。
在申請無理由退貨過程中, 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消費者可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也可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等投訴。
《規定》的制定充分體現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充分考慮維護經營者正當利益。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工作的全面深化,可以進一步豐富放心舒心消費城市創建內涵,增強示范單位質效,激發消費潛力、提振消費信心,為區域經濟高質量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