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27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四批典型案例。
阜陽市潁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曹某等人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3年4月23日,阜陽市潁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曹某等人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經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3月24日,潁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當事人生產場所和倉庫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標有“SEGI”牌世紀電器KG-6/KG-6S電烤爐(空氣炸鍋),標注“制造商/中國品牌運維:首致電器(寧波)有限公司”共計1365臺。經查,上述“電烤爐(空氣炸鍋)”經“SEGI”商標持有人“首致電器(寧波)有限公司”認定,系假冒“SEGI”品牌的產品。當事人未取得“SEGI”商標持有人授權,自2022年11月開始共生產“SEGI”牌世紀電器KG-6/KG-6S電烤爐(空氣炸鍋)17832臺并對外銷售。截至案發之日,共銷售15351臺,累計違法金額合計111.19萬元。當事人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涉嫌構成犯罪,潁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將該案移送至阜陽市公安局潁東分局。
使用假冒注冊商標的空氣炸鍋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威脅消費者人身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圍繞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小家電、日用化工、五金電料等消費品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
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管局查處
安徽宮匠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擅自銷售含有“杭州亞運會”標志的商品案
2023年6月26日,黃山市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安徽宮匠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擅自銷售含有“杭州亞運會”標志的商品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亞運徽寶和田碧玉”玉璽和“亞運徽寶和田青白玉”玉璽各1尊及違法所得7480元,并罰款1.1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6日,屯溪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的舉報材料,依法對安徽宮匠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有“亞運徽寶和田碧玉”玉璽和“亞運徽寶和田青白玉”玉璽各1尊,玉璽以第19屆亞運會會徽“潮涌”為底印,印身1面刻有:會徽“潮涌”亞運徽寶紀念2022年第19屆亞運會,1面刻有吉祥物:“宸宸”“琮琮”“蓮蓮”及名稱,1面刻有亞運會主題口號“心心相融 @未來”等內容。經查,會徽“潮涌”、吉祥物“宸宸”“琮琮”“蓮蓮”、主題口號“心心相融 @未來”均為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所有的特殊標志。當事人未經許可銷售含有上述特殊標志的玉璽,共成交4單7尊玉璽,違法經營額合計748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屯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任何經營主體出于商業目的,未經杭州亞運會知識產權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亞運會會徽、亞運會供應商授權稱謂等內容都構成侵權。
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楊某某等人制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洋酒案
2023年3月22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楊某某等人制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洋酒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2月28日,蕪湖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公安機關對楊某某的一處生產場所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發現標識為“芝華士”“人頭馬”“軒尼詩”等知名品牌洋酒2876瓶,灌裝設備、封口機等制酒設備20件,原料酒4400升,酒瓶、瓶蓋、標簽等包材15046件。當事人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證照,以及商品注冊許可人許可證明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蕪湖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通過行刑銜接機制與公安機關成立聯合專案組開展調查。經查,該犯罪團伙在安徽設立生產基地,從互聯網上購買原酒,并高價收購真酒瓶,同時購買高仿真商標、外包裝、防偽標識等,通過勾兌灌裝的方式生產“知名品牌洋酒”,再輸往江蘇、山東、云南等地以正版酒名義通過互聯網向全國各地銷售。該案經過聯合專案組近3個月奮戰,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搗毀制假售假窩點3處,已初步查實涉案金額達300萬元。
近年來,酒品制假販假呈現行為團隊化、方式隱蔽化、銷售渠道網絡化等特點。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司法機關加強行刑銜接機制建設,發揮聯合作戰優勢,不斷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重拳出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潛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潛山市谷潤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虛假“泰寧大米”案
2023年6月5日,潛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潛山市谷潤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虛假“泰寧大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2月27日,潛山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潛山市谷潤米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的大米包裝袋上印有引人誤解的宣傳內容,遂立案調查。經查,涉案大米產地為安徽潛山,當事人卻在包裝袋上顯著標注“泰寧長粒香米”,并全部銷售給福建省泰寧縣經銷商,由該經銷商在泰寧縣進行銷售,違法銷售額為4.94萬元(其他違法線索已移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潛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泰寧大米”被稱為大米界“白富美”,當事人借助“泰寧大米”來吸引當地消費者,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誤導消費者,影響消費體驗,應依法予以查處。
銅陵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蔡某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2023年3月28日,銅陵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蔡某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3月28日,銅陵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發現南京禮智信管道有限公司銷售給某項目部的26件閥門產品涉嫌侵犯了安徽銅都流體科技有限公司的“銅鼎”牌注冊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銅陵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并與公安機關成立了聯合專案組開展調查。2023年3月29日,銅陵市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案涉閥門產品系蔡某等人組織生產銷售。2023年3月30日,聯合專案組分赴河南信陽、江蘇南京、安徽宣城等地進行偵辦,搗毀窩點1處,對蔡某等涉案人員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目前,已查證假冒產品的貨值超過20萬元。
本案當事人為達到非法銷售目的,偽造相關資質,主觀惡意明顯。本案的查處,有效打擊了工程建設領域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起到了查處一起、震懾一片的作用。
蚌埠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藏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防水卷材案
2023年4月19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藏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防水卷材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侵權防水卷材527卷及違法所得7.18萬元,并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12月30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對藏某某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系某工程包工包料施工方,當事人在建設防水工程中,使用侵權SBS型防水卷材566卷,使用侵權自粘型防水卷材307卷,庫存侵權自粘型防水卷材527卷,涉案貨值金額24.24萬元,違法所得7.18萬元。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防水卷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蚌埠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防水卷材主要是抵御外界雨水、地下水滲漏的一種可卷曲成卷狀的柔性建材產品,是防水工程的第一道屏障。當事人作為工程施工方使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防水卷材不僅帶來安全隱患,還侵害了工程發包人和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法予以嚴懲。
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
北至體育用品銷售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3年5月18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馬鞍山市雨山區北至體育用品銷售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6633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6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監督檢查,現場發現67雙與“圖片”商標近似的“New Endostar”運動鞋(運動鞋上標識為“圖片”),遂立案調查。經查,“圖片”商標是新平衡體育運動公司于2010年11月7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注冊的第5942394號商標,該標識核定使用商品項目第25類:運動鞋。涉案商品標識“圖片”與注冊商標(第5942394號)“圖片”相比較,兩者圖形的構圖以及整體結構均近似,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符合《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第十六條及《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下編第五章第5.1.16的規定,構成與注冊商標“圖片”近似的商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商標是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重要標志。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種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本案的查處,有力保障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源:安徽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