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建立市場監管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制度的通知》,正式實施“兩書同送”制度。
“兩書同送”制度,是指市場監管部門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向行政處罰相對人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將信用修復服務窗口前移,進一步暢通信用修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升經營主體誠信意識和誠信水平。
實施精準告知。通過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主動告知行政處罰相對人行政處罰類型、公示平臺網站、公示期限以及信用修復時間、方式及流程等內容,積極宣傳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鼓勵引導經營主體主動開展信用修復。
靠前信用服務。按照“誰認定、誰修復”的原則,行政處罰相對人滿足信用修復條件時,可直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由行政處罰機構認定并出具《信用修復協助函》,同時延伸信用修復服務鏈,指導幫助完善修復材料,提交信用監管部門申請修復,確保“兩書同送”工作落地落實落細。
強化信用提升。“兩書同送”制度的建立,進一步健全自我糾錯、守信合規的信用修復機制,主動告知處罰對象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復相關規定,鼓勵、支持和提醒失信經營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有助于加快信用環境塑造,提升經營主體誠信意識和信用合規能力,推動形成守信、塑信、復信、用信的社會氛圍,切實提高各類經營主體的滿意度、獲得感。
據太原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人介紹,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管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工作,扎實推動信用提升行動,充分發揮信用機制對優化營商環境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作用,主動引導和幫助經營主體及時糾正違法失信行為,重塑自身信用,激發經營主體發展內生動力。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