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23版)》(以下簡稱《細則》)已經2023年7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第14次局務會議修訂通過,自7月18日公告發布之日起施行。《細則》已將可食用動物腸衣納入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范圍,請大家認真學習《細則》原文,對照《細則》要求進行整改。
一、可食用動物腸衣的分類
可食用動物腸衣生產許可類別編號0405,包括:天然腸衣和膠原蛋白腸衣。
(一)天然腸衣
是指以健康牲畜的小腸、大腸和膀胱等器官為原料,經過刮制、去油等特殊加工,對保留的部分進行鹽漬或干制的動物組織,用于肉制品的衣膜。主要包括:鹽漬腸衣和干制腸衣。
(二)膠原蛋白腸衣
是指以豬、牛真皮層的膠原蛋白纖維為原料,經化學和機械處理,制成膠原“團狀物”,再經擠壓、充氣成型、干燥、加熱定型等工藝制成的可食用人造腸衣。主要包括:卷繞腸衣、套縮腸衣和分段腸衣等。
二、可食用動物腸衣的生產許可條件
01
明確生產場所要求
企業應根據產品特點和工藝要求,合理設置相應的生產場所。可食用動物腸衣的生產場所一般包括原料加工區(天然腸衣:原料處理、浸泡沖洗、刮制、量碼上鹽等;膠原蛋白腸衣:原料切割、酸堿處理、切片、研磨攪拌、過濾等)、成品加工區(天然腸衣:浸洗、拆把、分路定級、上鹽、纏把、包裝等;膠原蛋白腸衣:擠壓、充氣成型、干燥固化、熟化、包裝等)及倉庫等。天然腸衣生產車間溫度不應高于25℃。
02
合理優化生產工藝
企業應按生產工藝、衛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避免交叉污染。可食用動物腸衣的生產作業區可分為一般作業區(原料倉庫、包材倉庫、外包裝車間、成品倉庫等。)和準清潔作業區(預處理車間、加工車間、內包裝車間、脫包區等)。不同可食用動物腸衣的生產設備設施和工藝流程可參考《細則》附件1-5,可食用動物腸衣企業發證產品可參考的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見《細則》附件2-5。
03
配備生產設備設施
企業應具有與生產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設施。天然腸衣的常規生產設備設施應包括刮腸機、口徑卡尺、量碼機、上鹽機、標有路分的容器等。膠原蛋白腸衣的常規生產設備設施應包括擠壓機、套縮機、過濾機、壓片機、混揉機等。
04
加強產品檢驗檢測
應按照產品執行標準及檢驗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可食用動物腸衣的常規檢驗項目包含鹽漬腸衣口徑檢驗、長度檢驗、干制腸衣規格檢驗、大腸菌群、霉菌、水分等。可食用動物腸衣涉及的檢驗項目與方法參見《細則》附件3-5。
溫馨提示
可食用動物腸衣生產企業應在《細則》發布之日起18個月內,申請并獲得肉制品生產許可后,方可進行生產。可食用動物腸衣生產企業在申請肉制品生產許可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根據具體情況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