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云安區交警大隊在南鄉中學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電池質量安全宣講進校園活動。
活動中,交通警察大隊的交通安全宣傳員向師生們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知識,要求未滿16周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對于符合年齡要求可以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逆行,同時為學生講解安全頭盔的正確佩戴方法等有關駕乘電動車的注意事項。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產品質量安全普法宣講,向師生解讀了《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提醒師生不購買無CCC認證、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呼吁師生若發現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宣講現場還設置了有獎問答環節,充分調動學生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學生們紛紛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提出疑問,工作人員一一進行解答。
此次活動,共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片3場次,同時要求學生們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勸導家長文明參與交通,共同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
下一步,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貫力度,積極引導全社會形成正確選購、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的良好氛圍,全力守住電動自行車及電池質量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供稿:廣東省云浮市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