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31日,江西省會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食鹽保供穩價提醒告誡會。縣鹽業公司、九二鹽業及食鹽經銷(配送)商共計14家生產經營單位參會。
會議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會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用鹽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等內容進行全面解讀。
會議強調,各食鹽經營單位必須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誠信建設和行為自律,不得有哄抬物價、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的合法價格權益的價格違法行為,要自覺接受市場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要主動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到依法經營,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下一步,該局將持續加大食鹽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依法嚴肅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食用鹽市場價格平穩有序。(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