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7月4日,內蒙古伊金霍洛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內的超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超市銷售的嘉圓牌“吃得開雙胞胎”方便面包裝袋上印有“本包裝圖案已申請專利,專利號:ZL201330180324.4,仿冒必究”,金象康牌“豌豆脆面”包裝袋上印有“仿冒必究專利號:ZL201930120665.X”字樣。
執法人員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知識產權信息數據檢索查詢共享平臺”官網進行專利檢索查詢,專利號ZL201930120665.X的法律狀態為專利權終止,終止日期為2021.03.22;專利號ZL201330180324.4的法律狀態為專利權終止,終止日期為2018.05.15。經核查,當事人經營場所的嘉圓牌“吃得開雙胞胎”方便面和金象康牌“豌豆脆面”生產日期均在相應專利權終止日期之后。 當事人能提供進貨、銷售票據,但無法提供上述兩種涉案產品的專利證書及相關資質證明。
當事人經營的產品屬于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二)項所指的假冒專利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索證索票齊全,來源渠道合法,并非主觀故意,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張陽 劉春 張林麗 張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