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李萬軍 楊 銳 記者 李 輝)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醫療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化醫療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保障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壓緊壓實醫療機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醫療機構食堂要在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或備案后開展食品經營活動,持續保持合規經營條件;加工制作食品應符合《操作規范》和《通用衛生規范》有關要求;內設食堂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醫院機構負責人要親自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對承包或委托經營的食堂,應簽訂食品安全協議,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且拒不整改或連續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醫療機構應及時終止承包或委托經營行為。
《通知》強調,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責任。衛生健康部門對主管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將醫療機構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醫療機構質量建設的重要內容,督促醫療機構加大食品安全設施設備等投入,指導、督促醫療機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加強醫療機構食品安全教育、指導、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通知》明確,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審查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供餐人數較少、面積較小、暫未達到許可條件的醫療機構食堂可辦理小餐飲備案,并督促盡快全面提檔升級,達到經營許可要求;按照屬地負責原則和風險分級等級確定的監督檢查頻次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食堂實施監管;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每年至少組織醫療機構食堂食品安全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和考核,實施全覆蓋監管,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對轄區內醫療機構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安徽省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將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查。
據悉,安徽省市場監管部門還將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建立風險會商機制,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會商,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導,不斷提升醫療機構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好特定消費群體“舌尖上的安全”。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