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個體 助力“大”經濟
山西推出“惠商保”為個體工商戶減負提氣
編者按
近期,山西省創新推行個體工商戶保險保障措施,積極探索通過市場化手段降低和分散個體工商戶經營風險,為其解決實際困難、提供兜底保障,充分體現了山西省委省政府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勇于創新的精神,展現了創優營商環境、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山西智慧”,也為全國其他地方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提供了值得借鑒的方法和路徑。
□ 本報記者 秦海峰
“人保(中國人民保險)給我們送來了32920元保險補償款,我們既意外又感動。”鄭玉璽在山西省忻州市五臺縣經營“饞嘴菜館”有兩年了,今年9月4日,菜館意外發生火災,9月11日,他收到了因火災受損的保險補償。這筆保險,也是忻州市首筆“惠商保”保險賠付。
讓他意外的是,這筆保險并非自己投保,而是來自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為全省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統一購買的“惠商保”。這筆雪中送炭的保險,讓他看到了政府部門在助力實體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方面的誠意和努力。
和鄭玉璽一樣的“意外和感動”正在三晉大地普遍出現。9月11日,太原市陽曲縣經營火鍋店的郭常春收到了基于門店附近修路造成經營困難的保險補償近5000元。9月25日,晉城市陽城縣“惠商保”項目啟動儀式上,北留友誼商店經營者王國林等5家個體工商戶收到該縣第一批“惠商保”預付賠償金1.5萬元,王國林還作為首批獲賠代表分享了自己的保險經歷和受益情況。
個體工商戶是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參與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8月底,山西省個體工商戶達302.3萬戶,約占全省經營主體的70%,其多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參與市場競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存在經營困難多、發展信心不足等問題。
市場經濟條件下,優勝劣汰是正常現象。但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如何促進更多經營主體生得下、長得大、活得好,是各地普遍需要面對的問題。
走訪入戶、座談問需、數據分析、案例解讀……掌握實際需求、傾力紓困解難,在山西,“惠商保”是以財政全額出資形式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的普惠性保險保障項目。全省個體工商戶無需辦理任何投保手續,就可以獲得“免申即享”的保障,這也是全國首個省域個體工商戶保險項目。
“選擇用保險的形式來助力實體經濟發展,就是要充分發揮保險的損失補償作用,起到‘以小博大’的效果,運用保險杠桿來化解特定的風險。”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個體工商戶數量多、分布廣,而且利益訴求多元、抗風險能力弱、受經濟波動影響大,需要為其定制專屬保險保障方案,確保應保盡保。
“惠商保”設置了持續經營、經營財產損失、從業人員人身傷亡、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4個險種,精準匹配個體工商戶經營實際和風險特點,按年投保,且不設免賠限額。
“我們以戶為單位,為正常開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每戶100元的保險費。如果作為現金補貼,100元對于助力實體經濟的發展可謂‘杯水車薪’,但以保險的形式扶持,可以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有效提升個體工商戶的獲得感。”該負責人以“持續經營”險種的理賠場景舉例說,當出現市政道路改造等影響經營的情況時,即可按照149.75元~166.67元的日賠償標準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保險補償,且不設免賠額、無理賠次數限制。
9月1日起,“惠商保”項目保單生效后,已經對“持續經營”險種開展了首次理賠工作,鄭玉璽、郭常春、王國林等就是直接受益人。同時,相關單位將對近日摸排發現的涉及4個險種的1508件案件逐戶上門核實,指導個體工商戶盡快報案,確保快賠早賠、應賠盡賠。
山西省首期已拿出2億元真金白銀開展“惠商保”項目,實施期限暫定3年,保費總額以5∶3∶2的比例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分級負擔。省級財政之所以承擔較大的支出比例,就是為了從根本上保障這項惠民舉措能夠走深走實。此外,在實施過程中,“惠商保”還建立了風險減量服務機制,以一定比例列為風險減量服務費用,并按相關規定據實列支。
實施一個多月來,“惠商保”項目已累計賠付505.32萬元,涉及理賠個體工商戶1079戶。其中,太原市賠付78.95萬元,大同市賠付101.29萬元,陽泉市賠付9.88萬元,長治市賠付34.77萬元,晉城市賠付51.51萬元,朔州市賠付5.53萬元,忻州市賠付6.44萬元,呂梁市賠付93.47萬元,晉中市賠付50.45萬元,臨汾市賠付43萬元,運城市賠付30萬元。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