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違法行為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年來,宣稱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藥品、藥品衍生物或類似物的違法案件時有發生,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近期,總局組織內蒙古、江蘇、安徽、福建、廣東等(省、區)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了宣稱“減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藥品、藥品衍生物或類似物系列案件,認定了檢驗方法,并出具了專家有毒有害認定意見。現將《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附件)發給你們,可作為案件查辦中甄別有毒有害物質成分、實施定罪量刑的參考。
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從速從嚴查處此類案件,依法吊銷許可并處罰相關責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附件: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雙丙酚汀是雙醋酚汀的類似物,雙醋酚汀曾為地方標準批準的藥品,但后未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作為藥品或原料藥品生產或進口;其類似物雙丙酚汀也從未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作為藥品或原料藥品生產或進口;雙醋酚汀類似物酚酞雖曾為國家獲批的藥物,但由于其存在嚴重不良反應,國家藥監局于2021年發布了《關于注銷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藥品注冊證書的公告(2021年第6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藥物,而該類原料也從未獲得批準作為食品添加劑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檢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如4-氯雙醋酚丁),均屬于非法添加。
由于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類衍生物或類似物與酚酞具有相同/相似的核心藥效團和臨床功效,具有類似屬性和危害性,因此,添加有上述物質的食品有對人體產生毒副作用的風險,影響人體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