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更新“證照分離”事項清單
告知承諾事項拓展至121項
本報訊 (記者 李 青)近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更新“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包含1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4項非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更新后均實行告知承諾管理。這是海南開展“證照分離”全覆蓋試點以來,第6次更新“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
1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包括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生產地址文字性變更),出版物批發單位設立、變更審批,取水許可(延續、變更),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設立審批,港、澳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港、澳地區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的審批,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大陸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的審批,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內地方控股合資演出團體審批;4項非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包括注冊計量師注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輸卵管和輸精管復通術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延期(私人住宅)。
目前,海南省實行告知承諾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達到121項,數量繼續領跑全國,9項非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該省范圍按“證照分離”改革方式實施。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經營主體可以選擇一般方式申辦許可,也可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申辦許可。針對選擇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經營主體,行政機關一次性告知其經營許可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對于申請人自愿作出能夠具備全部經營許可條件的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行政機關當場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由“優化審批服務”改為“實行告知承諾”后,審批環節平均壓減60%以上,時間平均壓減95%以上。
據悉,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堅持對標國際最高水平開放形態,按照“應施盡施”的原則,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有關主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范風險的,全部實行告知承諾。
自“證照分離”改革實施以來,截至目前,海南共惠及經營主體96.88萬戶,涉及直接取消審批事項的經營主體16.32萬戶,審批改為備案的經營主體40.41萬戶,實行告知承諾的經營主體29.16萬戶,優化審批服務的經營主體62.69萬戶。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