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聯合印發行動方案
嚴把老年助餐服務質量關食品安全關
本報訊 (記者 張文禮)近日,民政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部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推動老年助餐服務方便可及、經濟實惠、安全可靠、持續發展。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實現較大幅度提升,服務網絡形成一定規模。到2026年底,全國城鄉社區老年助餐服務覆蓋率進一步提升,服務網絡更加完善,多元供給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在此基礎上,持續完善服務網絡,不斷提高老年助餐服務質量和水平。
《行動方案》對保障老年助餐服務質量作出明確要求,提出規范服務供給,結合實際制定老年助餐服務規范。保證助餐服務的連續性、穩定性,科學制定食譜并定期更新,保證老年人吃得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根據老年人需求提供個性化餐食;提升智能服務管理水平,加強數據采集整合與共享,精準對接老年助餐服務多元供給資源,鼓勵開發老年助餐服務智能終端和信息管理系統;培育優質服務品牌,引導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進行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務,大力支持連鎖化運營,積極推廣集中供餐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帶動力強、示范效應突出的城鄉老年助餐服務示范點和優質服務品牌。
《行動方案》對老年助餐服務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點部署,要求加強老年助餐服務質量安全監管。一是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完善老年助餐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監督考核、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制度。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開展食品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問題隱患整改、潛在風險報告等要求。采用集體用餐配送方式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查驗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嚴把質量關。切實抓好老年助餐服務場所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服務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防范各類安全風險。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購買食品安全等相關責任保險。二是強化日常監管。老年助餐服務有關管理部門應當依職責聯合開展抽查檢查,按規定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定期對老年助餐服務價格和質量進行評估,結合老年人滿意度等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對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對不落實食品安全管理、運營管理等規定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三是加強社會監督。鼓勵具備條件的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采用透明可視方式公開展示餐飲服務相關過程,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鼓勵邀請老年人、社區居民代表參與食品安全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行動方案》提出,要強化老年助餐實施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老年助餐服務工作機制,把發展老年助餐服務作為為民辦實事重要內容。明確部門職責,其中要求商務部門要積極引導有條件的餐飲、商貿物流企業和互聯網平臺參與老年助餐服務,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老年助餐服務的食品安全監管。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