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拳出擊嚴查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
教育美容餐飲等一批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典型案例被曝光
本報訊 (記者 徐建華)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自2022年6月1日《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施行以來,北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預付式消費治理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結合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查處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廣大市民和市場經營主體積極響應,有效推動法規落地,但仍有部分美容美發、餐飲、零售、教育經營主體存在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加大以案釋法力度,釋放嚴管信號、震懾違法行為,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5個違法典型案件,涉及教育、美容、餐飲等常見預付式消費領域。
北京麗纖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單張記名卡充值后資金余額超過5000元,違反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1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在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面向中小學的學科類培訓;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消費者要求退款后,未按照約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預收款余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未按照規定退回預收款余額的違法行為,當事人逾期未改正。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合并罰款17464183.87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停止辦學、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北京懂曼容化妝品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的單用途預付卡金額分為2580元、4980元、7980元、12800元4種額度,其《單用途預付卡服務合同》顯示設置1年有效期,違反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該局依法對當事人的兩項違法行為合并處罰,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鰻鰻的愛餐飲有限責任公司在停業后未及時通過電話、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告知消費者,也未在經營場所、網頁的顯著位置發布公告,違反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北京旺市百利商業有限公司五棵松旺市百利超市銷售單用途預付卡未向消費者出具載明規定內容的憑據,違反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其限期改正,當事人逾期未改正。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