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歐亞氣體制品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京順市監處罰〔2023〕3191號顯示,北京歐亞氣體制品有限公司在順義區高麗營鎮順于路120號的陸道培血液病醫院的氧氣站的分氣缸未經檢驗,存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的行為。該公司在案件調查期間已完成設備的定期檢驗。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的規定,對該公司罰款30000元并責令其停止使用上述設備。
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歐亞氣體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韋洪峰。經營范圍包括委托加工氧氣、氮氣、氬氣;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不含中介服務);維修專用設備、電子產品;銷售日用雜貨、化妝品、五金交電、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針紡織品、工藝美術品、第一類醫療器械、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儀器儀表、文化用品、體育用品(不含弩)、辦公用品、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建筑材料、金屬制品、塑料制品、橡膠制品、汽車配件;經濟貿易咨詢;技術轉讓;銷售食品;道路貨物運輸。
本網注意到,2021年9月,該公司還曾因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被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