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食品不能非法添加藥物,可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追求利益,依舊不惜以身試法……這種行為必須嚴懲。
2022年8月,秦淮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計生用品店開展檢查時,發現其經營的“蟲草強腎王”“雪域藏寶”“黃金瑪卡”等性保健品的說明書涉嫌虛假標注。秦淮區局依法對上述保健品采取扣押強制措施,并送至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檢驗。檢驗報告顯示,上述性保健品中均非法添加了西地那非。西地那非是一種研發治療心血管疾病藥物時意外發明出的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藥物,是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質。
秦淮區局依法將違法線索移交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2023年7月27日,周某因上述行為被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判定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秦淮區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周某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將周某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對食品安全領域犯罪相關人員實行從業禁止、終身禁業,是依法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從業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要求。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與檢察機關、法院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案件查辦等方面的協作配合,形成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強大合力,共同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來源:南京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