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倡導商品適度包裝和綠色消費,有效遏制商品過度包裝現象,新疆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保障民生為導向,聚焦銷售環節、主產銷區和重點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商品過度包裝違法行為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過度包裝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利益,現公布第五批典型案例:
一、昌吉市某茶行經營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9日,昌吉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位于昌吉市亞中商城某茶行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該茶行經營的1個品種茶葉進行外包裝空隙率測量,標識為“新康有機茶”的產品由外至內有長方形木質盒,內裝鐵觀音茶鐵質方盒等包裝,層數共計3層,其凈含量為500克(250克×2),長方形外包裝參數為480×400×80mm, 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之后,該商品實際體積為15360000mm3,最大允許體積9285710mm3包裝空隙率超過30%,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關于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茶葉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昌吉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該款“鐵觀音茶”,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二、和田市某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14日,和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和田市某超市進行現場檢查,對其銷售的“大紅袍”茶葉(凈含量150克)進行外包裝空隙率測量,長方形外包裝參數為359×258×100mm,經合規性測算,空隙率達到78.9%,不符合國際標準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關于包裝空隙率≤30%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和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11月15日,執法人員再次到現場檢查,當事人已整改到位。
三、庫車市某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0月23日,庫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庫車市某有限公司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該店銷售的“華祥苑國繽茶-牛肉桂”禮盒茶產品進行抽查,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該茶葉產品包裝空隙率達到60%,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空隙率≤45%”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庫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華祥苑國繽茶-牛肉桂”禮盒茶產品,當事人已現場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四、博樂市某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20日,博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博樂市某超市進行現場檢查,對其銷售的1個品種茶葉進行外包裝空隙率測量,其中“享巖牌金駿眉”茶葉產品由外至內分別有硬皮紙盒、塑料罐、內裝武夷紅茶等包裝層數共計二層,凈含量10克(10克×30泡,長方形外包裝參數為400×280×70mm),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該茶葉產品包裝空隙率達到54.9%,不符合國際標準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關于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博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11月21日,執法人員再次到現場檢查,當事人已整改到位。
五、和田市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14日,和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和田市某商行進行現場檢查,對其銷售的2個品種茶葉進行外包裝空隙率測量,其中“福鼎白茶”茶葉產品,凈含量200克/餅,長方形外包裝參數為310×252×80mm,經合規性測算,空隙率達到58%,不符合國際標準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關于包裝空隙率≤30%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了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和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11月15日,執法人員再次到現場檢查,當事人已整改到位。
六、和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23日,和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商行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該店茶葉經營區銷售的“王信記·馬說大紅袍3000(武夷巖茶),凈含量160克(8克×20罐)”茶葉套盒進行抽查。該茶葉包裝層數為5層,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和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王信記·馬說大紅袍3000(武夷巖茶),凈含量160克(8克×20罐)”茶葉套盒。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七、喀什市某百貨商行經營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22日,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喀什市某百貨商行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其銷售的2個品種茶葉進行外包裝空隙率測量,其中標識為“中茶千山鳳凰單叢茶”茶葉產品由外至內分別有硬皮紙盒、紙質茶包盒等包裝,層數共計2層,凈含量140克(7克×20,長方形外包裝參數為320×210×110mm),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該茶葉產品包裝空隙率達到75.38%,不符合國際標準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關于包裝空隙率的規定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茶葉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喀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該款“中茶千山鳳凰單叢茶”,涉事經營主體現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
八、克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阿圖什市某生活超市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0月25日,克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阿圖什市某生活超市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銷售的“正山小種·紅茶”(凈含量:150克(75克×2))、駿眉紅茶(凈含量:168克(56克×3))存在過度包裝問題,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該兩款茶葉包裝空隙率分別為71.66%和78.03%,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強制標準空隙率≤30%”的要求。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克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涉嫌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商品。
九、塔城市某茶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24日,塔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塔城市某茶行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該店經營的茶葉進行外包裝空隙率測量,標識為“正山小種”的產品由外至內分別有長方形紙盒、內裝鋁制圓盒包裝,層數共計2層,凈含量200克,(長方形外包裝參數為380×240×100mm),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該茶葉產品包裝空隙率達到71.49%,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塔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已主動下架上述茶葉產品。
十、焉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茶葉過度包裝案
2023年11月18日,焉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商行開展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檢查,對該商行茶葉產品的包裝層數、包裝成本、混裝要求、包裝空隙率進行抽查。執法人員經合規性測算,該茶葉產品包裝空隙率達到72.58%,不符合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中空隙率的規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之規定,焉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下架不符合規定的茶葉。目前,涉事經營主體已主動下架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