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023年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
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規范檢驗檢測市場,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能力,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省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2023年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3年,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實施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6項,其中食品農產品檢驗檢測領域項目2個,即:大米粉中鎘含量的測定、果蔬汁中甲基對硫磷的測定,項目承擔單位為貴州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生態環境監測檢驗檢測領域項目2個,即:水中氨氮的測定、空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水劑),項目承擔單位為北京中實國金國際實驗室能力驗證研究有限公司;建工建材檢驗檢測領域項目2個,即:熱塑性塑料管材環剛度的測定、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測定,項目承擔單位為貴州省建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本次能力驗證累計考核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764家次,結果合格723家次,結果不合格41家次,合格率為94.6%。(詳見附件1)
二、考核方式和結果
(一)大米粉中鎘含量的測定。考核樣品為大米粉基質中加入配制好的鎘標準溶液,采用三種濃度樣品考核,考核參數為鎘。全省共有64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該項目,其中,結果合格60家,結果不合格4家,合格率為93.8%。
(二)果蔬汁中甲基對硫磷的測定。考核樣品為蘋果汁基質加入配制好的甲基對硫磷標準溶液,采用三種濃度樣品考核,考核參數為甲基對硫磷。全省共有96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該項目。其中,結果合格91家,結果不合格5家,合格率為94.8%。
(三)水中氨氮的測定。考核樣品為加工制備的水中氨氮濃溶液樣品,采用三種濃度樣品考核,考核參數為氨氮(以 N 計)。全省共有269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該項目。其中,結果合格254家,結果不合格15家,合格率為94.4%。
(四)空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水劑)。考核樣品為加工制備的空氣中二氧化硫(水劑)樣品,采用三種濃度樣品考核,考核參數為二氧化硫。全省共有145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該項目,結果全部合格,合格率為100%。
(五)熱塑性塑料管材環剛度的測定。考核樣品為加工定制的DN/ID 300熱塑性塑料管材,采用兩種規格樣品考核,考核參數為環剛度。全省共有115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該項目。其中,結果合格112家,結果不合格3家,合格率為97.4%。另有2家機構未按要求參加該項目能力驗證(詳見附件2)。
(六)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測定。考核樣品為加工定制的水泥樣品,采用兩種規格樣品考核,考核參數為鐳-226、釷-232、鉀-40比活度。全省共有75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該項目。其中,結果合格61家,結果不合格14家,合格率為81.3%。
三、問題分析
本次能力驗證結果表明,絕大部分檢驗檢測機構持續保持了相應項目的檢驗檢測能力,滿足資質認定要求,但也有部分機構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一)人員素質有待提升。部分檢測人員對檢測標準和方法不熟悉,操作不規范,單位換算及數據計算有誤,導致檢測結果錯誤。部分檢測人員未認真閱讀作業指導書,未嚴格按照操作流程進行檢測,導致檢測結果偏離。部分檢測人員工作經驗不足,未對檢驗檢測過程中出現的異常現象和數據做出科學合理地分析和判斷。
(二)儀器設備維護使用不當。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在檢測前未對儀器設備狀態進行檢查,確認儀器設備是否正常穩定、有效溯源、滿足檢測條件,導致結果偏離。部分檢驗檢測機構未針對所使用的儀器設備特性正確選擇檢測方法,對檢測結果影響較大。部分建材檢驗檢測機構沒有定期對γ能譜儀進行“尋峰”或重新建庫以確保設備的準確性和穩定性,導致檢測結果不合格。
(三)樣品管理不規范。部分檢驗檢測機構未按照作業指導書或標準要求接收、保存和處置樣品。部分食品農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對果蔬汁樣品回溫不完全、沒有充分搖勻,對樣品的均勻性造成較大影響,從而影響到樣品的檢測結果。
(四)質量控制有缺陷。部分檢驗檢測機構采用非有證標準物質、定值可信度不高的質控樣品或未對配制時間較長的校準工作液進行核查,導致結果系統性偏離。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對實驗室環境條件控制不嚴,造成結果偏差。
四、有關要求
(一)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2年內(2025年底前)接受資質認定評審時,可免于相應項目的現場試驗。鼓勵各有關方面優先推薦或選擇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承擔政府委托、授權或者指定的檢驗檢測任務。
(二)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應暫停相應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認真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和技術驗證,并在2024年2月29日前向屬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整改和驗證材料,并經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確認通過后方可恢復相應項目的檢驗檢測工作。整改期間或者整改后技術能力仍不能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將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加大日常監管頻次和力度。
(四)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要將本次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和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督促整改和監督檢查,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將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后處理情況報省局認證認可檢測處。聯系人:陳佳琳,電話:0851-86505070。
附件1.2023年貴州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匯總表.pdf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