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 東)近日,從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將新都區人民法院判決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實施部門聯合懲戒。這是成都市市場監管部門與人民法院建立列嚴協同機制的重要工作成效之一。
成都在四川省率先建立非行政處罰類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管理協同工作機制,涉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市場秩序、注冊登記等重點領域,全力打造經營主體“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監管新格局。為促使經營主體知敬畏、存戒懼、守規矩,提升誠信守法意識和水平,該局與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成都市市場監管領域涉刑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協同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是信用監管的重要內容,是實施信用約束和失信聯合懲戒的重要依據,是強化市場監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據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作規則》明確了雙方工作職責,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范圍、抄告方式、管理方式、公示時限、聯合懲戒作出了具體規定,同時細化了抄告、審批、反饋等工作流程,建立了常態化協同工作機制。
該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依法依規將失信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進行公示。對失信“黑名單”當事人,各部門將采取任職限制、行業禁入等措施實施聯合懲戒,強化信用監管。截至目前,成都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將7個刑事判決案件當事人列入失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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