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深入宣傳貫徹市場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止商戶使用“生鮮燈”違法行為,12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農貿市場、超市、果蔬店、肉店開展專項檢查,向經營者宣傳普及關于不得使用“生鮮燈”誤導消費者的法律法規。
工作人員先后前往保百超市、保百購物廣場店、悅多農貿市場。重點對肉類、果蔬類、水產品類等經營主體的照明設施進行實地核查,通過查看照明燈具的光源顏色、亮度,對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產品色差,未發現一盞“生鮮燈”,所有的照明設施均為白熾燈光。
今年6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后,保定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于9月份組織轄區各縣(市、區)局開展生鮮燈排查摸底工作,通過摸排建立“生鮮燈”使用情況臺賬,覆蓋全市銷售食用農產品的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和個體門店等場所,明確整改完成時限和責任人等。同時,對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開展宣貫培訓工作,組織經營主體對照《辦法》自查整改,引導銷售者主動更換符合要求的照明設施,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廣泛發布《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函》,進一步加大社會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目前,全市排查出144家經營主體共計861盞生鮮燈,已全部完成相關照明燈具的更換。近期,保定市市場監管局還將指導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組織經營主體自查自糾,壓實主體責任;同時加大排查力度,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新法施行后轄區生鮮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環節照明設施合規。(通訊員 黃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