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暫停藥品生產銷售公告(2023年 第27號)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祥云禾眾興氣體工貿有限公司的醫用氧生產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存在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
為控制藥品質量安全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第三款、《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和《藥品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第六十一條之規定,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暫停祥云禾眾興氣體工貿有限公司的醫用氧生產、銷售。
附件:云南省暫停藥品生產銷售目錄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云南省暫停藥品生產銷售目錄
序號 | 藥品生產 許可證號 | 企業名稱 | 地址 | 暫停生產銷售范圍 | 暫停生產 銷售日期 | 實施機關 |
1 | 滇20162908 | 祥云禾眾興氣體工貿有限公司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縣財富工業園區內 | 醫用氧 | 2023年11 月2日 |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