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王向龍)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出臺《價格行為行政指導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督促引導經營者與收費單位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一步創建一流營商環境,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規范》共20條內容,對開展價格行為行政指導的原則、條件、方式方法等內容作了規定。《規范》指出實施行政指導應遵循合法合規、合理適當、公開公平、快捷高效等基本原則。明確了10種可以實施價格行為行政指導行為的情形,包括尚未構成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處罰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出現劇烈波動等異常狀態時;價格、收費舉報問題集中或者呈上升趨勢時;價格、收費政策出臺或者變動時;季節性、周期性價格或者收費行為發生時;節假日等特殊時期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或者可能出現重大價格輿情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行政指導的其他情形。同時,《規范》確定了發布公告、行政指導會議、書面提醒、約談告誡、其他方式等行政指導方式。
據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安徽省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將運用行政指導解決價格監管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督促引導經營者與收費單位規范價格行為,降低企業價格違法成本;進一步增強市場競爭活力,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促進長效監管、和諧監管,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