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東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甘草杏肉(蜜餞)和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案
2023年10月30日,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東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甘草杏肉(蜜餞)和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8.7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7日,靜海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接到的檢驗不合格報告,對天津市東隆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生產違法食品。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6月2日、7月2日生產了2批次甘草杏肉(蜜餞),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當事人對兩次檢驗結果無異議,貨值1550元,違法所得165元。經調查確定導致抽檢不合格原因系該公司加工過程中攪拌不均勻導致。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迅速反應,嚴格限制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通過處罰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同時,聯系專家共同幫助企業對產品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提高食品生產環節質量管控,守好食品出廠前的最后一道防線,用“監管+服務”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添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