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落實“生鮮燈”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安徽省廬江縣盛橋市場監管所聯合盛橋鎮綜合執法隊及農貿市場主辦單位對轄區商超、農貿市場、生鮮店及熟食攤店開展專項排查整治。
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檢查中,執法人員向轄區經營者逐戶發放《關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宣傳政策要求,現場對檢查發現的可能影響消費者對食用農產品感官性狀判斷的照明設施要求立即停用并現場更換。
此次行動該所共發放宣傳材料40余份,更換不符合要求照明設施33個。下一步,該所將持續開展巡查檢查,堅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廬江縣盛橋市場監管所 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