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春鶴 紀嬌蘭
2022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旨在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責任,規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行為。
筆者認為,指導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好有關規定,履行好主體責任,是市場監管部門當前面臨的較為迫切的重要任務之一,也是深入思考、大膽創新,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保障特殊食品安全的重要機遇。
《規定》的出臺,有3方面的重要意義。一是對企業主體責任的再強調。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的相關部署以及現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均對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的出臺,是從形式上對落實相關要求的具體化,突出了工作抓手,再次強調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對企業落實責任的再動員。《規定》出臺的同時,國務院食安委發布《關于建立健全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 推動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落地落實的意見》,體現了我國政府打出“組合拳”推進食品安全責任落實的清晰思路,是號召、警醒企業認真審視主體責任、落實主體責任的“動員令”。三是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再部署。近年來,從國家層面到地方政府部門,出臺了諸多相關文件,不斷推進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定》對已有政策文件進行歸納梳理,并在諸多方面進行完善提升,是對于企業落實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更高層次的再部署。
北京市高度重視《規定》的貫徹落實。2022年10月底,北京市49家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按照有關要求配齊了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并明確了工作職責和工作機制;11月初,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特殊食品處組織對這49家企業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了專題線上輔導,指導其扎實落實好《規定》。
就下一步如何更好指導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筆者認為抓好以下3方面工作非常重要。
一是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有力推進《規定》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要“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實現高質量發展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目的和初衷。因此,在食品監管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工作中,首先要把握好怎樣促進食品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在許可工作中,不能將“優化”簡單理解為“放開”,而是要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有重點地扶持誠實守信、管理規范、具有競爭力的經營主體,對于違法失信、管理混亂的經營主體,則應堅決依法嚴格監管,將安全風險擋在許可大門之外。
二是結合“接訴即辦”“未訴先辦”工作要求,扎實推進《規定》落實。近年來,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機制不斷發展完善,特殊食品監管領域“接訴即辦”已成為治理企業隱患問題的新途徑。通過推進“接訴即辦”“未訴先辦”工作,進而形成“舉報投訴-核查處置-整改提升”的正向循環,有利于企業提升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有利于讓《規定》落實于每一個經營主體中。
三是結合健全全流程監管機制有關要求,創新推進《規定》落實。特殊食品監管部門在開展許可檢查、日常監督檢查、體系檢查及各類專項檢查時,一方面要按照有關規定將企業落實《規定》情況列為重點檢查內容;另一方面可以結合食品安全信用風險監管,將企業落實《規定》情況列為動態考核項,并進行評分,加大對《規定》落實不力企業的監管力度。此外,監管部門還可以通過拓展黨建引領和行業自律,與建有黨的基層組織的企業加強基層黨建工作交流,組織開展法規業務學習,強化行業監管,從而提升企業法律意識,真正將《規定》落地落實落細。
(作者單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