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西來賓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特殊食品經營規范典型案例7件。其中,來賓市興賓區某日用百貨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保健食品案件,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超過保質期保健食品“華佗十全酒”1瓶,罰沒款共計3196元。
來賓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有關規定,務實開展特殊食品和食鹽經營規范提升行動,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違法嚴懲”,所公布特殊食品經營規范典型案例7件分別為:來賓市興賓區某日用百貨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保健食品案;來賓市興賓區某奶粉店未設立特殊食品銷售專柜或專區案;來賓市興賓區某超市未設立保健食品銷售專柜或專區、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案;廣西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來賓盤古大道連鎖店嬰幼兒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混放銷售案;忻城縣某母嬰生活用品第二十一分店未設立特殊食品銷售專柜或專區案;忻城縣某母嬰用品專賣店未設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專柜或專區案;象州某母嬰用品店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銷售案。
興賓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特殊食品。
興賓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母嬰用品店嬰幼兒配方乳粉。
來賓市市場監管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工作原則,按照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采取宣傳教育、限期整改、行政處罰、社會曝光等工作措施,開展食品安全“全鏈條”的從嚴監管,消除安全隱患,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廖勝華 魯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