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專利代理師
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你局《關于〈專利代理管理辦法〉部分條款法律適用問題的請示》(滬市監稽查〔2023〕438號)收悉。經商國家知識產權局,現批復如下:
專利代理師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行為,不僅違反專利代理職業道德規范,擾亂專利代理活動正常秩序,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專利管理工作產生不利影響。市場監管總局同意你局請示中提出的意見,對于本案中專利代理師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行為,適用《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作為案件定性及處罰依據。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