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引導全社會形成崇尚、保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經營主體公平參與競爭,近日,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處一起大楊樹鎮餐飲店實施混淆行為案。
經查,該店在其店堂外懸掛的牌匾以及登記使用的字號與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某家餐飲店的注冊商標、字號近似,在調查中,該店負責人不能提供其合法使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某家餐飲店的注冊商標或者與其存在有特定關系的證明材料,造成的商業混淆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定。對此,鄂倫春自治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規定,對該店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通過對該案的查處,鄂倫春自治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回應了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打擊了違法行為,落實了監管責任,規范了行業秩序。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督促經營者不斷提升守法經營意識,不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羅玥 通訊員梁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