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 聞 記者 曹吉根)記者近日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全國首部公平競爭審查省級政府規章《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據悉,《辦法》著眼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經濟省域制度體系,進一步細化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和程序,創新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壓實各地各部門主體責任,是從源頭預防浙江省各級政府部門出臺妨礙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政策文件。
浙江省高度重視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2023年8月,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研究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寧波、溫州、臺州等地召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針對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全面開展清理,全省共清理存量政策文件39866件、修訂或廢止499件。某市文件規定小額工程施工項目原則上應選當地注冊登記的企業,明顯限制了外地企業承接工程項目;某縣文件要求該縣行政事業單位采購限額30萬元以下的社會性服務類業務直接向縣屬國有企業采購,排除了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這些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已被一一清理。
清理過程中,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還組織開展了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11個地市間的交叉檢查,檢查發現并督促各地整改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問題66個,倒逼各地主動加大清理力度,廢止糾正了一批存在不合理限制的政策文件。同時,浙江還組織開展了公平競爭政策法律“進機關、進黨校、進企業”活動,加強政策宣傳倡導,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公平競爭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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