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大綱》(以下簡稱《大綱》),對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該掌握哪些內容、怎么組織抽查考核進行了明確。
根據《指南》,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除了要掌握專業部分的內容,也應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食品標準和抽樣檢驗、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等公共部分的內容;監督抽考工作可以單獨組織進行,也可以與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監督檢查、風險排查等工作結合進行。監督抽考采用線上、線下方式,可組織集中考試,也可現場分別進行。
《指南》鼓勵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采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線上監督抽考。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開發的特殊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小程序將根據《指南》和《大綱》及時更新組卷規則和題庫,繼續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選擇使用。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規定,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特殊食品銷售企業屬于A級主體,中型特殊食品銷售企業屬于B級主體。《指南》規定,A、B級主體的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分數線為90分,未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無正當理由缺考或違反考場紀律的,視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企業,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督促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在《大綱》里的特殊食品章節部分,對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分別明確了考核要求。
《大綱》要求,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掌握與特殊食品生產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重要規定,落實特殊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制規定,主要負責人崗位職責要求,以及基于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和月調度等有關要求;熟悉生產過程關鍵風險點和控制措施、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了解與本企業相關的法律責任和處罰規定以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等內容。
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則要掌握與特殊食品經營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重要規定,落實特殊食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制規定,主要負責人崗位職責要求,以及基于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和月調度等有關要求;熟悉本企業經營的特殊食品注冊備案情況,特殊食品特殊銷售要求,以及進貨、售賣、標簽和說明書、廣告審查、貯存、運輸等經營過程關鍵風險點和控制措施;了解特殊食品注冊備案制度、特殊食品廣告審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功能目錄管理等本企業特殊食品經營相關的食品安全基礎知識。
同時,《大綱》還對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按照職責崗位的不同,做了科學、有針對性的考核要求,將“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貫徹始終。
《指南》和《大綱》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