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安岳縣市場監管局在2024 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暨“春雷”行動中,查處2起違規銷售二(三、四)輪車案。
案件一:執法人員在馴龍鎮某門店檢查時發現其經營的電動三輪摩托車型號為A*K-6,車輛一致性證書標明的3C認證證書編號(2022*5032)所對應的車輛型號(A*K)與涉案電動三輪摩托車不一致。進一步調查得知,涉案電動三輪摩托車取得的3C證書編號為2023*8157,在銷售時使用了其他車型的3C認證證書,屬于冒用其他車型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編號的行為。安岳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并沒收涉案產品的行政處罰。
案件二:執法人員在排查安岳縣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正在銷售電動正三輪摩托車,合格證編號為ZT*11,銘牌顯示為車架號HZ*1541,整備質量128kg,載客2人,制造年月202311。經調查,該公司通過微信在外地購買該車進行銷售,無法提供有效的生產廠家相關資質材料、涉案車輛的強制性認證憑證及進購票據。安岳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改正相關違法行為。
車輛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案件的查辦有利于規范二(三、四)輪車市場秩序,防范不合格電動車流入市場。下一步,安岳縣市場監管局將結合“鐵拳”“春雷”行動,落實監管職責,深入開展違規銷售二(三、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壓緊壓實經營者主體責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