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幫助經營者牢固樹立保護未成年人意識,近日,新疆巴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宣傳治理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食品經營戶,特別是煙酒類銷售經營戶及校園周邊經營戶、商場超市等未成年人經常消費的經營場所進行專項檢查,耐心向商戶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
執法人員對未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提示標語的經營者要求立即整改,張貼提示標語。同時,執法人員還向經營者宣傳吸煙、飲酒對未成年人帶來的危害,告誡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5人次,檢查商戶65家,張貼宣傳標語120余條。收到一起舉報某商店的線索,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當事人向3名學生(最大13歲、最小11歲)銷售白酒,該白酒酒精含量31%,屬于高度白酒,當事人稱“沒有人跟我說過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執法人員立案調查。
下一步,巴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把“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檢查工作納入日常監管內容,聯合公安、教育等部門,持續加大整治力度,重拳出擊,堅決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無底線”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通訊員唐曉鳳 努爾買買提 米熱阿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