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周小娜 王啟明)3月1日起,江蘇省常州市實施《常州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實時公開、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外賣封簽”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范。
《規定》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明確要求在常州市行政區域外注冊登記的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應在常州提供服務起30日內,向該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其在常州行政區域的實際運營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
結合常州推行“陽光餐飲”的監管經驗,《規定》明確推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公示食品安全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給予技術支持,設置餐飲服務實時公開專區、標識等,為消費者提供指引。
《規定》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使用封簽或具備封簽功能的包裝物對配送的食品進行封裝,并確保開啟后無法復原。違者由常州市內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將被酌情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為規范“外賣封簽”的制作和使用,常州市市場監管局還配套出臺了工作指引。
《規定》還要求,常州各地基層要將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并明確舉報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舉報人可獲獎勵。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