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計量領域違法典型案例通報
昌吉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鐵拳”行動安排部署,聚焦民生熱點問題,以“民生領域計量”為重點,切實加強民生領域計量監管服務,扎實開展計量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計量領域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公布一批計量領域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1:木壘縣宇冠鋼材銷售部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案
2023年8月10日,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木壘縣宇冠鋼材銷售部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的電子汽車衡和電子臺秤違法行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
2023年7月19日,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木壘縣宇冠鋼材銷售部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銷售部用于廢品收購稱重結算的電子汽車衡和電子臺秤上未發現任何檢定標識。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木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2:昌吉市小代水產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
2023年5月25日,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昌吉市小代水產店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違法行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
2023年4月4日,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昌吉市小代水產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使用用于活魚稱重售賣的電子計價秤有作弊功能,執法人員委托昌吉州計量所對其所使用的電子計價秤進行現場檢定,檢定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昌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3:吉木薩爾縣仁濟堂中西醫門診部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的血壓計案
2023年4月11日,吉木薩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吉木薩爾縣仁濟堂中西醫門診部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的血壓計違法行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
2023年1月5日,吉木薩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吉木薩爾縣仁濟堂中西醫門診部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診所在用的4臺血壓計中有3臺血壓計檢定有效期至2022年9月16日,另外1臺血壓計無檢定合格印證。經查該門診部使用上述4臺血壓計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吉木薩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4:瑪納斯縣安通快遞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案
2023年3月23日,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瑪納斯縣安通快遞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行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3日,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瑪納斯縣安通快遞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用于快遞稱重結算的一臺電子臺秤無檢定合格印證,且未按規定申請檢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瑪納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王明鵬、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