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展示市場監管部門在強化廣告監管方面的工作成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聚焦醫療、食品、藥品、房地產等民生服務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有力震懾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現選取10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曝光。
一、阿拉爾市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海報中宣傳:某小區綠化率45%,容積率1.4,高得房率零公攤三項內容均與實際情況不符,對消費者購買房產形成了誤導,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行為。當事人印制海報宣傳頁10000張,每張0.23元,廣告費用合計23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行為。2024年2月,第一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消除相關影響,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92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鐵門關市某美容護膚館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抖音短視頻平臺,發布短視頻宣傳其一款名為“清漾凈膚凍干粉”的化妝品時,含有“第一周期消炎殺菌”等醫療用語。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2023年10月,第二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刪除違法廣告視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圖木舒克市某養生館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養生館內墻壁懸掛有艾灸養生專業廣告牌,其內容為:“艾灸治療的病種比較廣,可以治療很多疼痛的疾病,包括頸椎病、腰腿痛關節炎、消化系統疾病等,療效顯著”等字樣。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2023年6月,第三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7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某乳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駝奶廣告中含有“提高自身抵抗力,可以降低感染流感的幾率”、“駱駝奶中含有大量的免疫成分,可以有效的幫助殺滅人體的多種病毒細菌,綜合提升人體的免疫力,調節人體器官的機能,以達到抗病強身的目的”等疾病預防功能內容。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2023年8月,第四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雙河市某商行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銷售艾條、艾柱、初級農產品三七、松花粉(食品)等商品時所使用的宣傳展示牌、宣傳單、宣傳視頻中含有“艾灸養生,中醫療法,防病治病”等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內容。當事人廣告費用為530元,違法所得為6376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2023年12月,第五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376元,罰款106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六、五家渠市陳某對其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通過提供免費體驗吸氧機、免費測量血壓、低價換購商品等營銷方式,吸引中老年消費者到其店內體驗并接受相關產品促銷講座。當事人向消費者宣傳賽爾復得江蘺飲料有129種營養物質,與當事人提供的檢測報告中檢測的5種營養物質數量上嚴重不符。當事人通過現場講課的方式,播放內容為消費者服用賽爾復得江蘺飲料的自身體驗分享的PPT課件及視聽短視頻,向來體驗的中老年消費者明示或暗示該產品具有治療某些疾病的功效。
當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2023年12月,第六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
七、胡楊河市某保健服務中心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店門頭上寫有“慢性病的終點站”的內容,店內宣傳彩頁中寫有“艾灸作用:美容養顏、防病保健、升陽舉陷、消腫散瘀、行氣活血、延年益壽、拔毒瀉火、扶陽固脫、通經通絡、溫經散寒”等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行為。2023年4月,第七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72元的行政處罰。
八、第十二師某食品商行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在平臺銷售的蕎麥掛面宣稱“低糖”和沙棘汁宣稱“美容養顏,維持肌膚健康,延緩老化,清除自由基,旺盛精神”等內容,經查該宣傳用語宣稱的功效無具體依據。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當事人制作廣告費用為1000元,經執法人員責令限期整改后拒不改正,我局決定對當事人從重處罰。2023年12月,第十二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新星市某母嬰生活館在非醫療廣告中使用醫療用語案
當事人于2023年4月購買微信小程序,通過“百度”搜索產品相關廣告語自行維護至小程序;店內貨架擺放標有“適應癥狀:1.體弱易生病2.生病不易痊愈、病程長3.體重不達標4.亞健康5.疲乏無力6.營養不良、食欲降低”立式卡片,該卡片內容為店員通過搜索廣告語自行印制。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2023年11月,第十三師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昆玉市某棗業加工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抖音平臺網店發布視頻,包含“某特級灰棗可以幫助增強身體的免疫力,提高抵抗力;可以用于調節腸胃,緩解胃酸分泌過多、胃痛等不適癥狀”等內容。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行為。2024年2月,第十四師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虛假廣告,并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544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