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強化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治理
搗毀4處違法違規銷售窩點 曝光5起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典型案例
□ 本報記者 徐建華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了為期一周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全覆蓋專項監督檢查治理工作,下發合規經營告知承諾書2000余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11起,其中10起已立案查處、1起責令改正;此外,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部門連續搗毀該市海淀區、房山區、豐臺區4處違法違規電動自行車銷售窩點,查扣違法車輛392輛,涉案金額80余萬元,10余名涉案人員被公安部門依法刑拘。
據了解,2023年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強化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累計查處電動自行車產品違法違規行為373起,查扣違法車輛1164輛,罰沒款1200萬余元。
目前,北京市2000余家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均已作出抵制非法拼改裝行為的承諾,簽署并在經營場所張貼《承諾書》,承諾堅持守法合規經營,堅決抵制加裝、改裝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以及拆除或者改動限速處理裝置等違法行為。
為強化警示教育震懾作用,實現“查處一案,教育一片”,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曝光了5起典型案例。
北京榮通勝達商貿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榮通勝達商貿中心檢查時,發現該公司1輛電動自行車改裝長鞍座。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2023年12月,該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愛閣萬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愛閣萬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售的3款16輛電動自行車涉嫌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檢驗,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2023年12月,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15152元,沒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16輛的行政處罰。
北京盈鯤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盈鯤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售的4款24輛電動自行車涉嫌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檢驗,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今年1月,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8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656元,沒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24輛的行政處罰。
北京順發啟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順發啟航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售的兩款8輛電動自行車在兩側腳蹬前及后衣架下方均加裝了非原廠腳踏,安裝后尺寸限值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要求。2023年7月,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3092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北京順誠榮自行車配件商店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順誠榮自行車配件商店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售的兩款電動自行車尺寸限值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檢驗,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今年1月,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9000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要選擇正規門店,選擇有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有產品合格證明、三包有保障的產品;切勿拼改裝電動自行車,擅自更換超過48V的蓄電池容易造成電氣線路過載發熱、絕緣老化、短路等故障,引發火災事故;避免車輛和電池“超期服役”,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