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安徽省宿松縣市場監管局許嶺所在一次例行檢查中發現某超市內的電子秤已超過強制檢驗期限,盡管當前未使用,但與檢驗合格正常使用電子秤位于相同區域,可能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市場公平。許嶺所選擇包容審慎的方式來處理——發出首份《行政指導建議書》,對該超市友善提醒。
選擇行政指導建議書的方式,并不意味著監管的放松。相反,通過非強制的方法促使企業自我改進,而不是簡單地進行懲罰,是該局對“先教育、后處罰”原則的堅持,也是包容審慎監管的體現。發放建議書的目的是引導企業走向自我規范,從而提高行業標準和質量。這有助于維護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也有助于構建企業與監管部門之間的信任與合作。(陶征東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