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縣知識產權保護,有力震懾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積極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在2024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發布2023年寧夏西吉縣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案例一: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白酒案
2022年11月,西吉縣市場監管局在酒類市場專項檢查中,發現西吉縣某商貿城銷售的52%“五糧液”1618型白酒,經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的委托人鑒定,上述產品非權利人授權商品。西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權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白酒6瓶;并處罰款2000元。
案例二:侵犯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3月,西吉縣市場監管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寧夏某馬鈴薯產業有限公司包裝車間內存放有“味思緣”商標的淀粉外包裝袋48條,成品庫內擺放有成品淀粉37袋,經查,該公司在未經某商標專用權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該商標。西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公司行為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某超級雪花生粉37袋、成品包裝袋48條;并處罰款8000元。
案例三:侵犯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7月,西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西吉縣某加油站有限公司檢查發現該公司在未經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經營場所的立柱標識牌,加油機表面上下共8處標有同“中國石油”注冊商標圖案及文字近似的標識,西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3000元。
案例四:銷售冒用地理標志的產品包裝案
2023年8月,西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開展地理標志保護專項行動中,發現西吉縣什字某百貨商店從蘭州市某批發市場購進標識為“甘肅恒大智能包裝有限公司承制”的枸杞產品,在銷售時卻采用標識為“寧夏枸杞”包裝袋進行分裝,且無法提供產地證明,西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銷售冒用“寧夏枸杞”地理標志的產品包裝用以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1、沒收標識為“寧夏枸杞”的產品包裝袋72個;2、處貨值金額1120元50%的罰款,計560.00元;3、沒收違法所得135.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