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陜西省榆林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以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為宗旨,以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為己任,全市各級執法部門扎實開展各類專項整治行動,深化重點領域整治,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監管執法成效顯著:共查辦侵權假冒案件219件,涉案金額1099.41萬元,處罰款罰金499.63萬元。其中,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侵權假冒違法案件510起,案值68.64萬元,罰沒款53.83萬元,移送司法機關1起;公安部門破獲侵權假冒犯罪案件54件,抓獲犯罪嫌疑人75人,涉案金額1021.34萬元;檢察部門起訴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31起56人,批捕25起37人;審判機關審理相關案件39起,判決86人,處罰金433.2萬元;農業農村部門查辦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藥、種子、飼料、獸藥案件17起,罰沒款1.69萬元。文化和旅游部門查辦互聯網文化領域及侵權書報刊案件2起。
典型案例一:
某日化店侵犯“云南白藥”牙膏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4月12日,榆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線索,依法到榆林市榆陽區某日化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86支云南白藥牙膏外包裝圖標與正品不相符,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經云南白藥公司鑒別,涉案云南白藥牙膏外盒夾層“云南白藥”字樣非水印,外包裝圖標與正品不相符,非云南白藥公司生產,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榆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涉案商品的違法線索移送石家莊市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54元,沒收侵權云南白藥牙膏86支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二:
某成人用品店銷售假藥案
2023年3月22日,榆林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聯合高新區環食藥犯罪偵查大隊對榆林市高新區某成人用品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經營的蟲草鹿鞭王等8個品種產品,共計32盒,經榆林市市場監管局假劣藥認定委員會認定為假藥。榆林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后被刑事立案,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最終,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之規定,判決當事人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典型案例三:
張某等人銷售偽劣產品案
2023年4月17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環食藥大隊聯合榆林市榆陽區煙草專賣局稽查大隊在對某電子霧化器銷售店突擊檢查時發現,該店在售的大量電子煙彈不能提供進貨憑證,后經陜西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鑒定均為偽劣電子煙產品。經查,該店經營者張某在明知國家自2022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非煙草口味電子煙彈的情況下,從江蘇無錫籍男子王某處多次購進非煙草口味電子煙彈,并在其經營的門店內進行零售。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順藤摸瓜,與信陽市公安局平橋分局聯合作戰,打掉了以張某、劉某、黃某為首的購進原材料、包裝加工、網上大規模銷售加盟店銷售相結合的犯罪團伙。該案共打擊處理10人,端掉電子煙儲藏窩點3處、生產加工窩點1處,涉案金額981.49萬元。
典型案例四:
某建材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銅分集水器案
2023年8月30日,榆林市府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鄂武岸檢意[2023]35號稱:“2019年6、7月份,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明知是假冒產品的情況下,從非正常渠道以低價購進假冒“金牛角”“金牛管業”注冊商標的銅分集水器,后供貨并安裝在某商住樓工程項目的商品房及商鋪中”。經查,檢察建議書所述違法行為真實存在,涉案貨值金額共計14.20萬元。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檢察院認定當事人犯罪情節輕微,決定對其免于刑事處罰,移交陜西省榆林市府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理。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府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結合《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15.6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五:
喬某某銷售偽劣商品案
2022年9月13日,榆林市定邊縣煙草局在定邊縣陽光名鄢巷內向西蕎鄉人家門口從喬某某處查獲芙蓉王(硬) 香煙6條。經查,2018年8月至2022年9月,喬某某從網上購買“南京煊赫門”“芙蓉王”牌香煙,將“南京煊赫門”香煙分次銷售給薛某某、王某某、張某某等八人經營的門市,銷售金額56000余元。經陜西省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檢驗,涉案香煙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2023年11月9日,定邊縣人民檢察院向定邊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定邊縣人民檢察院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終,定邊縣人民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喬某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 依法沒收違法所得2.5萬元; 責令被告人喬某某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國家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