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制止網絡不正當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堅持鼓勵創新。保護企業創新成果,著力促進互聯網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二是著力規范競爭。順應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完善各類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標準及規制要求。明確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列舉了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等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設置兜底條款,為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為提供監管依據。三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回應社會關切,對當前我國線上消費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刷單炒信、好評返現、影響用戶選擇等焦點問題進行規制,為解決線上消費新場景新業態萌發的新問題提供政策支撐。四是強化平臺責任。督促平臺對平臺內競爭行為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五是優化執法辦案。針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輻射面廣、跨平臺、跨地域等特點,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為解決重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組合拳”作用,有效銜接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培訓指導,著力做好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范和查處工作,切實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各類經營主體有序競爭、創新發展,以高質效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