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標準助力中國粽子“出海”
7年博弈最終粽子定義為“以植物葉子包裹的熟米”
□ 本報記者 何 可
擁有2000多年歷史的中國粽子,終于邁出了走向國際市場的重要一步。
去年12月,歷經7年博弈的粽子國際標準,終于通過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審查并獲批發布。今年端午節期間,一大批按新規生產的粽子,將乘著國際標準的東風,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
據參與國際標準起草的業內人士介紹,標準立項過程幾經波折,各國圍繞粽子定義展開激烈討論,最終在中國代表團提出將標準定名為“以植物葉子包裹的熟米”后,方獲立項。
標準立項的破壁之旅
長期以來,受限于國際標準缺失,盡管我國已經是粽子生產大國,但出口量卻微乎其微,只有少量清真粽子出口到東南亞一些國家。
為進一步開拓粽子產品國際市場,消除我國粽子出口到各個國家的貿易壁壘,2016年,中國商業聯合會在國際食品法典亞洲協調委員會第20屆會議上,首次提出制定國際食品法典《粽子》亞洲區域標準的提案。
今年3月18日,中國商業聯合會副會長張麗君在粽子食品法典國際標準發布會上透露,粽子國際標準從提案到正式發布,共歷時7年。7年間,歷經多次艱難的技術磋商、溝通和協調。
浙江五芳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主任陳召桂是這場曠日持久博弈的親歷者。據他回憶,盡管國際標準提案受到我國相關部門、科研機構和眾多生產企業的大力支持,但首次提案還是在國際舞臺上碰了壁。
“亞洲其他國家對于粽子產品不甚了解,對該產品的邊界屬性、對貿易的阻礙因素也存在顧慮。”陳召桂說,會議經過激烈討論,要求我國修改“新工作討論文件和項目文件”,提交下一屆會議審議,并建議我國起草《粽子加工操作規范》,而非制定產品標準。
雖然首次提案鎩羽而歸,但我國制定粽子國際標準的決心并未動搖。會后,中國商業聯合會組織國內專家經過充分論證分析,一致認為粽子和類似產品的特征明確,標準內容除涉及速凍食品加工和處理操作規范內容外,也涉及產品質量因素,僅制定《粽子加工操作規范》難以消除粽子貿易壁壘、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所以我國仍堅持制定產品標準,并與其他國家分別進行了面談,對粽子產品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和爭取立項成功的游說工作。
圍繞粽子定義的博弈
經過3年精心準備,我國在2019年國際食品法典亞洲協調委員會第21屆會議上,開始了粽子國際標準立項的第二次嘗試。
在這次會議上,中國代表團共提出《速凍餃子》和《粽子》兩項國際標準提案。其中,因中國餃子的形象和影響力為世界各國所公認,《速凍餃子》的立項審查進行得非常順利。而《粽子》仍然遭到日本、泰國、新加坡等國家的反對。
“這是因為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粽子的產品,只是叫法不同。”據陳召桂回憶,當時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標準名稱上。特別是有同類型產品的國家明確反對標準英文名以漢語拼音“Zongzi”命名。
標準立項就像是一次國際食品行業間話語權的爭奪。其中,日本表示如果不修改標準名稱,將反對中國制定粽子標準;泰國、新加坡和韓國也表示以“Zongzi”命名不合適,稱粽子類產品在亞洲區域內其他國家都有不同的名稱。
經過中國代表團內部討論,最終向大會主席團提出,對粽子的描述拆解為“以植物葉子包裹的熟米”,但同時又強調“全包裹”的狀態,以便將日本飯團這類產品排除在外。
“這一提議最終得到了大會主席團和與會國家的認可。”陳召桂說,粽子國際標準順利通過立項審查,意味著我們離粽子順利“出海”更近一步。同時,為了能夠體現并保留粽子這個產品名稱,代表團通過技術手段在標準草案的第8.1節“產品名稱”中,以注釋的方式明確“本產品在中國叫粽子”。
一劑“走出去”的強心針
2023年12月,粽子國際標準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第46屆會議上獲批,標準代號為CXS 355R-2023。
據了解,目前在國內市場,粽子并無統一強制性標準,企業大多執行商務部2004年發布的《粽子》SB/T 10377-2004這一行業標準。
與之相比,國際標準在結構上比較類似,均包括技術要求、檢測規則、標簽標志、包裝等方面內容。在產品分類上略有差異,其中國際標準分為速凍粽、真空粽、冷藏粽,行業標準中則多一個新鮮粽的分類,這主要是考慮運輸因素的影響。在粽葉定義方面,國際標準考慮了東南亞范圍傳統用的植物葉,在范圍上比行業標準更廣些。在衛生指標方面,根據出口各國要求不同而有所差異。
張麗君說,粽子國際標準的發布不僅有利于提升產品質量,還有利于確保食品公平貿易,減少貿易摩擦,從而推動我國粽子產品“走出去”。
“中國粽子企業就可以通過標準開路,在海外設廠生產,這是粽子真正走入國際市場的一步,將對國內粽子行業產生巨大且深遠的影響。”陳召桂說,相信在未來幾年會有越來越多的生產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場,銷售規模快速增長,讓真正的中華傳統美食走出國門,走向世界。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