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唐志紅)6月12日,四川、重慶兩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發布“6·18”網絡集中促銷合規提示,提醒兩地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嚴格審核、強化監控、有效防范和支持發展。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嚴格規范商業宣傳及廣告行為、公平有序競爭,合法規范經營、認真落實明碼標價等制度、依法及時化解消費糾紛等。
提示稱,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非經營用戶的核驗、登記等身份和信息的管理,及時提醒協助其按照規定登記并亮照亮證經營;加強平臺內商品和服務內容審查,重點關注通過直播方式開展經營活動的相關營銷計劃方案等;加強促銷方案事前審查,重點圍繞促銷工具、折扣展示、優惠發放、結算支付等環節,優化促銷規則,督促設計簡明易懂的促銷規則并在顯著位置公示。
加強違法違禁商品監控,發現違法銷售“特供”、非法漁獲物、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家用燃氣灶具等商品,及時采取措施,刪除、屏蔽、下架相關鏈接;加強無底線營銷行為的監控,重點規范醫療美容、明星代言等廣告行為,及時發現并處置低俗帶貨、賣慘營銷等違法行為;加強侵權假冒商品監控,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嚴防假冒偽劣商品進入平臺銷售;加強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的嚴格區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加強“一老一小”用品監控,深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特別注重加大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護力度。
加強平臺內一般經營行為的管理,重點防范平臺內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好評返現等違法行為;加強平臺內直播行為的管理,重點把控直播商品的質量,強化對直播選品、直播賣點等環節的審核把關,防范假人氣、假優惠、假商品等直播亂象;加強平臺內集中促銷活動的管理,防范“促銷套路”、隨意“砍單”、流量造假等違規促銷行為。
按照質價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入駐的中小微商戶的支付結算、平臺傭金等服務費用,嚴禁對入駐平臺的個體工商戶等中小微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收取不合理費用等;發揮平臺流量資源作用,支持平臺內中小微商戶健康發展。
同時,川渝兩地網絡交易經營者要把準商業宣傳價值導向,規范直播營銷等廣告宣傳行為,不打擦邊球、不做誤導暗示,嚴禁出現虛假、低俗等方面內容。
不得實施“虛擬中獎”“內定中獎”等虛假促銷行為,不得實施強制捆綁搭售、不合理差異化定價、刷單炒信、商業詆毀、仿冒混淆等破壞競爭秩序的行為。
要真實準確、標識醒目地公示網上價格,不得進行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或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在促銷折價、減價前臨時提高標示價格并作為折價、減價計算基準。特別注意:在向消費者收取專項快遞物流服務費、退貨運費險等時,要醒目標注服務項目與服務價格。
要嚴格遵守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網絡購物“三包”等規定,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