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指導督促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加強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聚焦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風險工業產品,制定20種工業品、30種消費品、13類材質食品相關產品,以及批發、零售、網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指導督促生產銷售單位精準防控風險隱患,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清單根據不同產品特點,找出關鍵環節和關鍵風險點,從原材料、生產工藝到成品出廠,從產品的標簽標識、生產貯存環境到設施設備運行,從原材料采購到產成品銷售環節,制定產品生產銷售全過程關鍵風險點及風險管控措施清單。清單為生產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發現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探索“穿透式”精準監管提供“抓手”和突破口。
《通知》要求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本地區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轄區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特別是高風險產品小微生產銷售單位,參照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指導生產銷售單位將制定的風險管控清單風險點和管控措施“上墻”,并納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對多次反映同一問題或發現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問題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進行現場核查和處置。制定實施清單有利于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和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源頭治理,推動形成防控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工作的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