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生態環境系統持續加大對自動監測數據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的執法監督力度,積極運用污染源自動監控、視頻監控、用電用能用水監控等監管手段,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查辦了一批重大環境違法犯罪案件,依法精準高效打擊震懾環境違法行為。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和示范引領作用,河南省生態環境廳現發布自動監測數據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4),主要涉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尉氏縣再創金屬實業有限公司篡改自動監測數據案
案情簡介
2024年3月21日,開封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對尉氏縣再創金屬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2024年3月8日至11日的自動監測數據中,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濃度大幅下降,數據明顯異常。經進一步調查,該公司員工許某某為降低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廢氣自動監測數據,于2024年3月8日13時09分進入自動監測站房內,將自動監測設備后側的玻璃套管擰下,使玻璃套管內待分析廢氣發生逸散,自動監測設備抽取空氣進行分析檢測,導致監測數據出現斷崖式下降。
查處情況
該公司作為重點排污單位,篡改自動監測數據,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禁止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開封市生態環境局于2024年4月18日對該公司罰款637429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開封市生態環境局于2024年4月22日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于2024年5月13日立案偵查,并對犯罪嫌疑人許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啟示
工業廢氣是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少數企業受經濟利益驅使,通過干擾、篡改自動監測數據的方式逃避監管,違法排放大氣污染物。本案中,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面對數據造假違法行為趨于隱蔽,線索發現難、證據固定難等特點,緊盯異常數據出現時段,仔細審查現場視頻監控,鎖定違法證據。聯合監測專家,對自動監測設備開展技術和功能分析,準確查明違法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嚴厲查處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和懲處惡意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