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市民劉先生投訴稱,其10歲兒子在端午節期間擅自到某廣場文具店購買價值600余元的卡片,當時家長并不知情。劉先生認為該店向未成年人出售貴重玩具的行為無效,但申請退貨退款遭拒。
接訴后,鳳凰山市場監督管理所立即展開調查,商家認為僅憑外表無法判斷購買人是否為未成年人,況且小朋友分多次消費,很難識別出未成年人大額消費的異常。劉先生則認為孩子屬于未成年人,未經家長同意私自購買貴重物品的行為無效,并且劉先生愿意承擔一定的折舊費。
鳳凰山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指出,購買人屬于未成年人,尚無收入來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貴重物品的行為超出自身購買能力,需要得到監護人同意或追認才有效。
最終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該店同意將未拆封卡片退貨退款,劉先生表示滿意。(胡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