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昆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張浦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稱其在某超市消費時遭遇“反向抹零”,購買的芒果稱重價格9.57元,超市收取9.60元,菠蘿蜜稱重價格16.78元,超市收取16.80元,總計多收5分錢。經分局調查,該商戶在收取消費者費用時,以收錢方便為由,對“分”單位的價款實施向上取整,導致未按實際消費金額收取,多收取消費者費用。
所謂“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結賬收款時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費者零錢的行為,而讓消費者多付幾分、幾角錢的反向抹零”則涉嫌違法。從法律層面分析,“反向抹零”實質上是一種價格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反向抹零”性質上屬于“加價出售商品或服務”,是一種典型的價格違法行為。該案中,商家“反向抹零”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規定,分局依法對其立案處罰。
“反向抹零”,看似只是多收了幾毛錢甚至幾分錢,但實質上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日常購買商品時,注重保存消費憑證,付款時注意仔細核對商家出具的結算單據,向“反向抹零”等消費侵權行為說“不”。遇到消費糾紛時,及時通過撥打12315熱線等途徑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經營者,應樹立合法、公平、公正的經營理念,勿以惡小而為之,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李永勝 王家寅 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