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的經營秩序,強化產品質量源頭監管,8月23日,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公安局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檢查行動。此次行動旨在確保檢查的深入與細致,執法人員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分兩組對陵江鎮紅軍路街道兩側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進行同步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重點核查銷售者的經營資質是否合法完備,是否嚴格按照規定建立了進貨檢驗和銷售臺賬。同時,核對了產品合格證、3C認證的真實有效性,并深入檢查了是否存在改裝、加裝行為,以及蓄電池品牌型號是否正確匹配等問題。經過對8家經銷門店的詳細檢查,執法人員發現其中2家門店待售的18臺電動自行車的鞍座長度與相應車型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簡圖存在不一致的情況,這涉嫌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商品。針對這一問題,縣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大隊將進一步對這兩家門店進行調查核實。
此外,檢查還發現部分銷售者未按要求建立或規范產品進銷臺賬。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現場對經營者進行了產品質量相關法律法規及產品質量執行標準的宣傳教育,要求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進貨渠道正規,產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做到誠信守法經營。(來源:四川省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