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8月29日,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關于對廈門市集芝堂大藥房有限公司采取暫停銷售藥品風險控制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1號)。
公告稱,2024年7月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檢查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廈門福靈醫藥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進行飛行檢查。經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嚴重缺陷1項、主要缺陷6項、一般缺陷6項,存在安全隱患,綜合評定結論為不符合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決定對該企業依法采取暫停銷售藥品的風險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隱患。